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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蒙古科技職業學院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
本年度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是按照《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》(教育部令29號)、《教育部關于公布<高等學校信息公開事項清單>的通知》(教辦廳函[2014]23號),依照《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3—2014學年度高校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工作的通知》(內教辦函[2014]151號)文件要求,由內蒙古科技職業學院編制。
本報告全文包括概述、主動公開情況、依申請公開情況和不予公開情況、對信息公開的評議情況、因信息公開問題受到舉報的情況、信息公開工作主要經驗、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措施等事項。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在內蒙古科技職業學院信息公開網站(tttp://www.imtvc.edu.cn)上查看及下載。本年度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3年9月1日起至2014年8月31日止。如對本年度報告有任何異議,請與內蒙古科技職業學院黨政辦公室聯系。通訊地址:呼和浩特市機場高速路44號,郵編:010011;電話:0471—5101126,0471—2315168;傳真:0471—2315168。
一、概述
2014—2015學年度,內蒙古科技職業學院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、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,深入開展第二批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,按照教育部及內蒙古教育廳關于信息公開的規章、條例。認真做好信息公開工作。內蒙古科技職業學院信息公開工作的基本思路是:以辦好人民滿意的高等職業教育為己任,堅持“以服務為宗旨、以就業為導向、以質量求生存、以特色謀發展”的辦學理念,堅持“公開、公正、便利”的原則,依法執行國家和自治區的要求,努力提高人才培養質量,提升作為一所高等職業院校的辦學內涵,履行社會責任,緊緊圍繞人才培養這一中心工作,以提升信息化整體水平為基礎,充分利用現有資源,合理開發與應用和信息化相匹配的工作平臺,服務和保障教學管理、學生管理等工作。以信息公開為手段,以滿足教職工、學生和社會公眾信息需求為目的,以提高管理效能為側重點,推進信息公開在促進辦學規范化、服務標準化、辦公程序化等方面的作用。
(一)暢通信息公開的工作渠道
1. 發揮學院辦公自動化的信息載體作用
學院致力于辦公自動化建設,學院自主開發了辦公自動化系統,該辦公系統已成為學院行政管理的有效途徑,是數字化校園的基本信息系統,在信息公開中發揮重要作用,學院黨總支、團委、行政性的相關計劃、任務分解、工作部署以及教職工意見等都可以通過辦公自動化平臺發布。
2. 建設信息公開專題網站,及時公開信息
學院網站的主頁開設了“信息公開”專欄,信息公開專欄的內容安排包括信息公開法律法規、公開目錄、公開申請、信息公開年度報告、信息公開受理機構、監督機構等多個欄目。通過該網站專欄的內容及相關鏈接,社會公眾可以對學院信息公開的制度及相關內容進行高效、便捷的了解和查詢。
3. 開通“內蒙古科技職業學院官方微信—nmgkjzyxy”。在學院各顯著位置公布“微信”二維碼標識。提醒教職工、學生以及社會各界關注。并實時發布公開信息。
4. 利用現有校園傳媒,拓寬信息公開渠道
除專題網站外,學院利用電視、廣播、校報、LED屏、院長信箱、電話、傳真、宣傳欄、信息公告欄、QQ群等媒體與信息公開工作相結合,多渠道、多途徑、多方位開展信息公開工作。
(二)進一步理順信息公開工作體制機制
內蒙古科技職業學院按照“公開、公正、便利”的原則,健全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和相關工作機制,保證信息及時、準確地公開。
完善建立信息公開部門聯動機制,根據教育部《高等學校信息公開事項清單》的要求,黨政辦公室(信息公開辦公室)牽頭學院各部門定期召開專題工作協調會,就《清單》要求公開的內容逐項進行落實。
(三)強化重點工作的信息公開工作
1. 招生信息公開的情況和特色做法
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,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,我院始終堅持貫徹落實“陽光工程”,與教育主管部門構建信息公開平臺,加強信息公開制度建設,不斷完善工作機制,切實做到“公開、公平、便利”。學院嚴格按照國家和內蒙古自治區有關招生規定,在招生考試信息網上將我院的招生章程、招生政策、錄取排名、錄取分數等招生工作,全面、準確、及時地以發布、公告、公示等有效手段向社會公布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》等相關法律和教育廳的有關規定,結合我院高等職業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,認真制定和修訂了《內蒙古科技職業學院2015年招生章程》,并將之作為我院招生工作的指導性文件。在此基礎上,我院進一步制定了招生工作各項管理規定和實施方案。構建招生管理的內部規范制度體系。力求從制度上規范招生工作。堵塞漏洞,加強風險防控。
我院依照《2015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網上錄取工作實施意見》和《2015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等高校招生網上填報志愿實施辦法》,實時更新錄取進程。及時在網上解答考生的問題。錄取工作也做到了及時公開信息。
2. 財務信息公開情況和特色做法
制定《內蒙古科技職業學院民辦教育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》,對內蒙古自治區撥付我院的民辦教育專項資金實行預決算制度,每年初向內蒙古教育廳民辦教育管理處申報《年度預算報告》和《年度決算報告》。
對學生的各項收費執行《內蒙古自治區民辦教育收費管理辦法》(內發改費字[2005]1644號)和《內蒙古自治區大中小學校服務收費和代收費管理規定(試行)》(內發改費字[2010]1912號)文件的規定,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均在收費場所及學院公示欄中予以公示。
逐步建設學院財務信息網站,學院師生員工可通過財務信息網得到更便捷、全面的財務信息。
二、主動公開信息情況
我院按照《內蒙古科技職業學院信息公開辦法(試行)》,以公開為原則,以不公開為例外,主動公開學院信息,2014—2015學年度,通過學院網站主頁公開信息123條,信息欄公告28條,LED屏幕35條,微信24條。通過學院網站主動公開學院概況、規章制度、學生管理、招生就業、師資建設、教學管理等信息。此外學院通過職能部門及系部網站向社會公眾與院內師生公開信息。
三、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的情況
學院已在《內蒙古科技職業學院信息公開辦法(試行》中明確了依申請公開的受理機構和程序。2014—2014學年度,我院未接到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提出的信息公開申請。
四、對公開信息的評議情況
我院重視通過多種途徑開展信息公開工作,也要求院內師生參與信息公開工作,根據意見并結合學院實際及時改進工作思路,完善工作做法,提升信息公開工作水平,院內師生員工及社會公眾對學院的信息公開工作表示滿意。
五、受到舉報的情況
2014—2015學年度學院無因信息公開工作受到舉報的情況。
六、主要問題和改進的措施
2014—2015學年度,學院在建設信息公開平臺、拓展信息公開渠道等方面求得了一定的成效。但與《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》的要求相比還存在一定的差距,在今后的工作中,我們會結合現有存在的問題和不足,考慮從以下三個方面改進信息公開工作。
(一)加強信息公開工作的隊伍建設。因學院從事信息公開工作均為兼職人員,工作任務比較繁重,因此存在對信息公開工作宣傳不夠到位、信息更新不及時等問題,以后的工作還需要進一步加強信息人員的隊伍建設。
(二)信息公開的業務水平有待提升。信息公開工作對于民辦高等學校來說是一個新生事物,而且屬于政策性、技術性比較強的工作。需要提高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來加強信息公開工作,提升學院信息公開工作質量。
(三)加強信息公開的硬件建設。加大學院信息化建設,提升網站的容量和速度,有效整合現有信息渠道,推動多領域信息公開平臺建設,不斷完善各職能部門、各系部網站的功能,逐步將學院網站建成信息公開工作主要窗口。
(四)依法、依規完善信息公開工作。進一步細化內蒙古科技職業學院信息公開事項清單。形成與師生、社會各界互動的信息公開平臺。
內蒙古科技職業學院
2015年11月18日